各系:
请根据本院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报教务处审批,具体工作要求如下。
一、报送范围
本学期拟进行的实验、作品展示、停课进行的课程设计、专项实训、综合实训、认知实习、教学实习、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均属报送范围。
二、报送时间及工作流程说明
1.各院系于2月22日(第二周周三)上午10点前将纸制《实验教学计划表》、《实习实训教学计划表》(表格电子版到教务处网站下载),经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交教务处。
2.经教务处、分管领导审批通过,返回各院系执行。
3.各院系制作《实习实训教学计划一览表》、《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》、《实验教学课程表》,经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院系公章报送教务处,电子版发邮箱wksjjx@163.com。
三、管理要求
1.各院系安排专人报送,不接收任课老师提交表格。
2.计划执行过程中,需保存所有资料备查。学期结束填写由教务处下发的《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》,汇总学期内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最终情况,交教务处备案。
3.严格执行计划,不得擅自调整。